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制度,要求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及责任范围,并长期公示。施工企业需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管理和使用需遵循专款专用原则,提取标准根据工程类型确定(如房建工程3%、市政工程1.5%)。费用专项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禁止用于薪酬福利支出。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少50%的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要求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1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需完成24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企业级、项目级、班组级)。调整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人员需重新接受培训。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三年,期满前三个月需办理延期手续。企业信息变更后需在10日内办理许可证变更。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原发证机关同意可免审延期。
持证上岗制度明确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需通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需年满18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每三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业十年以上者可延长至每六年复审一次。
安全风险管控与应急救援要求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企业主要负责人需组织预案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演练落实,确保事故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