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造管理基本要求
绿色建造管理贯穿工程策划、设计、施工到交付的全过程,强调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等特征。建设单位需在立项阶段编制绿色策划方案,涵盖设计、施工、交付三阶段。项目交付前需进行绿色建造效果评估,确保实体与数字化交付成果的一致性。
绿色施工各方主体职责
建设单位负责建立绿色施工协调机制,设计单位需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绿色施工相关设计工作,监理单位审查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施工单位作为实施主体,需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落实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要求。
可持续发展与清洁生产理念
可持续发展遵循公平性、共同性、持续性三项原则,重点考量资源永续利用与环境容量承载能力。清洁生产强调三清一控,包括清洁原料与能源、清洁生产过程、清洁产品及全过程控制。循环经济322原则包含减量化(输入端控制)、再利用(过程端控制)和再循环(输出端控制)。
绿色施工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
技术措施包括四节一环保实施标准,如500公里内建材使用率超70%、水资源再利用率超30%、临时设施利用率超90%。管理措施涵盖环境监测分类(常规监测与特殊目的监测)、用电用水定额控制及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标准
扬尘控制要求土方作业区目测高度<1.5米,其他阶段<0.5米;噪声控制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光污染防控需在敏感区域对电焊作业采取遮光措施;有毒有害废弃物须100%分类处置,建筑垃圾回收率按类型分为30%(常规)、40%(拆除废弃物)和50%(土方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