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管理强调企业主体作用,遵循“四个坚持”原则:坚持企业主体、职能优先、互利共赢、规范有序。政策要求加快建筑企业“走出去”,鼓励施工优势向投建营综合优势转变,推动投融资、工程建设与运营服务一体化发展。共建“一带一路”需实现“五通”(道路、贸易、资金、政策、民心),促进国际合作与转型升级。
对外承包工程需遵守《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益,保障外派人员权益。境外投资管理区分敏感类与非敏感类项目,敏感类项目需经国家发改委核准,非敏感类项目按企业性质及投资额分级备案。地方企业投资额低于3亿美元的项目由省级发改委备案。
2024年新规明确对外承包项目分为特定项目与一般项目。特定项目包括高风险、多国利益及外交关系异常的项目,需经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并提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保方案等材料。一般项目需在投标或签约前完成备案,中央企业总部项目由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由省级商务部门备案。
企业境外经营需遵循“全面性、适用性、独立性”合规管理原则,建立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治理结构。合规行为准则为核心制度,涵盖企业核心价值观与风险防控。项目实施后需履行后续报告义务,包括中标、签约、开工、完工等节点信息,并在每年1月、7月提交半年报告,确保动态监管。
特定项目立项需提交使馆意见、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涉及大额资金(如10亿美元以上)需商务部会商评估。企业需通过业务系统填报备案表或立项表,并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属地化经营与国际合作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