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宪政运动的核心始于驻法公使孙宝琦等人推动立宪建议,1905年直隶总督袁世凯促成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制度。革命党人吴越刺杀事件虽引发混乱,但戴泽等考察团最终完成调研,推动朝廷宣布预备立宪改革措施,承诺通过官制改革和设立资政院、咨议局等机构为立宪奠定基础。
清廷在预备立宪阶段颁布城镇乡自治章程,设立宪政编查馆统筹改革,但地方自治章程实施多流于表面,引发民间对半吊子工程的失望。立宪派与清廷矛盾激化,1908年各省政团联合发起国会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却遭清廷以“九年后再行”拖延,导致舆论反弹。
1910年资政院会议通过速开国会议案,清廷迫于压力承诺三年后立宪,但仍被质疑缺乏诚意。次年成立的责任内阁因满族权贵主导,被斥为皇族内阁争议焦点,违背立宪原则。载沣摄政时期政治腐败加剧,奕劻等权臣昏聩无能,最终激化革命浪潮。
清廷在立宪运动发展历程中始终回避实质性改革,既无法满足民主要求,又无力压制革命力量。中央集权主张沦为压制舆论的工具,最终导致革命爆发,清末预备立宪改革措施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