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吴女士因丈夫外出失联,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首次因证据不足被调解撤诉后,她试图让外貌相似的朋友冒充丈夫出庭,被法官通过身份核实流程识破。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恶意诉讼行为认定,扰乱司法秩序,对吴女士处以司法拘留处罚措施15日并罚款1万元,其朋友因冒名顶替法律后果被罚5000元并拘留15日。
律师指出,虚假诉讼罪构成需捏造基本事实,本案因未实际影响裁判未涉刑责。若当事人失联,可通过公告送达程序规定合法推进离婚诉讼程序,而非采取冒名手段。涉事丈夫因姓名权侵权赔偿可向两人索赔,但精神损害抚慰金需依据实际损失量化。
法律建议强调,离婚案件应通过公告送达或申报失踪等合法途径解决,避免恶意诉讼行为认定等违法行为法律后果。司法拘留和诉讼罚款金额标准体现了对司法权威的维护,任何冒名顶替或虚假陈述均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