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的消费者顾先生因某养老院存在养老院货不对板问题,向上海市奉贤区消保委投诉。该机构宣传时承诺提供定制化照护、专业营养膳食和三甲医院绿色通道服务,但实际入住后均未兑现,形成养老院服务纠纷案例。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18万元费用遭拒。
奉贤区消保委联合民政局调解无果后,启动消保委法律援助支持程序,协助消费者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定,养老院宣传内容直接影响消费者选择,而专业营养膳食未达标、三甲医院绿色通道缺失等问题构成服务瑕疵。
法院最终作出养老院合同解除判决,判令机构全额退还费用及利息。该养老院全额退款案例成为同类纠纷的参考范例,凸显消保委法律援助案例在维护老年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判决生效后,养老院已履行退款义务,事件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