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第二次议和——隆兴和议,是继绍兴和议屈辱条款后南宋与金朝订立的又一不平等条约。完颜亮南侵期间,金海陵王试图南征,却在采石矶遭虞允文抗金名将率军抵抗。此时金国内部生变,金世宗辽阳称帝,导致金军内乱,完颜亮被杀,南侵计划失败。金世宗因政权初立,主动提出议和。
南宋方面,宋孝宗即位后改元隆兴,启用张浚发动隆兴北伐,但因符离之战失利,主战派受挫。汤思退主和派代表趁机与金勾结,促使金军威胁两淮,迫使南宋重启谈判。隆兴二年(1164年),双方签订和约,规定南宋对金改称叔侄关系,维持绍兴和议疆界,并将南宋岁币银绢数额降至每年银绢各二十万两匹,同时割让商州、秦州等地。
隆兴和议签订背景虽使南宋暂免战祸,但仍延续屈辱外交。此后近四十年,宋金维持和平。宋孝宗推行改革,开创宋孝宗乾淳之治,扭转高宗朝腐败局面;金世宗则推行仁政,被称为“小尧舜”,两国进入相对稳定期。直至韩侂胄发动韩侂胄开禧北伐,这一平衡才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