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活动场所的命名与演变涉及宫、观、寺、庙等不同建筑类型。最早的“市”并非宗教场所,而是政府机构名称,如洪卢市曾为接待外宾的行政机构,后因佛教传入,洛阳洪卢市更名为白马市,成为佛教场所。道教场所如四川定乡市道观,也使用“市”命名,但佛教使用更普遍。
“庙”并非某教独有,而是传统文化中祭祀神灵或先祖的场所,如道教川祖庙、儒家孔庙。建筑规模上,“宫”多为皇家赐名的大型道教皇家道观宫,如天师府;“观”源于魏晋时期的道教修行场所观,规模次之;“院”“安”则为小型道观院落院或静心修行小安,如二仙安最初为接待达官显贵的花园。
命名规则与历史功能相关:宫多由帝王赐名,观、祠以供奉神灵或纪念道教主师纪念祠为主,如官帝庙。佛教与道教常互换场所,如峨眉山纯阳宫原为道观。建筑等级曾受规制限制,如四方丛林大型宫观四方丛林可建中古楼、玉皇阁,而子孙庙无此资格。
总体而言,道教场所名称如府、院、安等,既反映建筑规模,也体现历史功能与地域文化,并非某一宗教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