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财产、冻结存款等,其设定权限严格受限:法律可设定所有措施,行政法规可设定查封扣押,而冻结存款仅限法律规定。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天,经批准可延长30天,且不包含检验鉴定时间。执行中若遇当事人履行困难、第三方主张权利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且不损害公共利益时,可终止执行;终结执行适用于当事人死亡无遗产、标的灭失等情形。行政机关可通过代履行强制当事人排除妨碍,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未成年工指16-18岁劳动者,禁止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及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并需定期健康检查。女职工保护涵盖禁忌劳动和特殊生理期安排:禁止从事矿山井下和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经期不得安排高处、低温、冷水及第三级体力劳动;孕期7个月以上禁止夜班和加班,产假不少于98天;哺乳期不得安排三级体力劳动及夜班。劳动法通过明确不同劳动强度分级和健康管理要求,保障特殊劳动者权益。
行政强制法考题聚焦查封扣押实施主体权限、期限及执行程序,强调应急管理部门无权限制人身自由,但可依法查封场所。劳动法考题重点辨析女职工各生理期禁忌劳动范围,如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禁止夜班。相关案例解析需结合法律条文,如查封设备鉴定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未成年工可从事三级体力劳动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