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感是人类确认自我价值的基础,表现为被外界认可的需求。当个体缺乏存在感时,易陷入空虚与迷茫,甚至成为“空心人”。存在感的特殊性在于其需要通过与他人的关联产生,例如原生家庭的接纳、社会关系的反馈,而非孤立状态下形成。童年时期通过家庭需求感获得价值体现尤为重要,如参与家务等行为能帮助孩子建立“被需要”的认知。
原生家庭对存在感的影响贯穿一生。0-3岁通过无条件的爱和身体接触建立安全感,青春期通过叛逆行为探索自我边界。若家庭过度保护导致孩子缺乏家庭需求感,可能引发成年后的心理需求未被满足后果,如缺爱或价值匮乏。成年后,失恋、失业等事件也会削弱存在感,需通过修复社会关联重新构建。
群体尊严与存在感关联密切,表现为在尊严关系中拥有自由抉择权。真正的存在感需平衡自我关系与社会认同,既保持个体选择的主动性,又融入群体需求。试图通过隔绝他人追求自由的方式反而会加剧存在感缺失,唯有将自我编织到社会网络中,才能实现生命意义的感知与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