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教育部联合修订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及落实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新规将幼儿园大班免保育费补助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强调资金申报、分配及监管流程的规范性。
办法提出,免保育教育费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根据各省财政补助标准、在园儿童人数及分担比例,核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确保政策落地。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挪用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等非教育支出。
为保障资金安全,新规明确将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纳入预算常态化监督范围,禁止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强化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细化管理要求,两部委旨在推动学前教育资源优化布局,提升财政资金支持的精准性和规范性。